10种保健品在山西禁售
发布时间:2015/3/20 15:11:31
3月18日,从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10种保健食品因严重违规宣传,被全省禁售。 这10种保健食品分别为: 1、“科晶牌天然胡萝卜素维E软胶囊”,国食健字G20110074,标示生产企业为天津滨海索尔特生物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2、“兴京牌林蛙油(哈士蟆油)胶囊”,卫食健字(2002)第0024号,标示生产企业为抚顺青松药业有限公司。 3、“寿世宝元牌冬虫夏草(菌丝体)胶囊”,卫食健字(1998)第111号,标示生产企业为拉萨藏安堂健康品开发有限公司。 4、“祥康牌祥康酒”,国食健字G20130712,标示生产企业为天津市祥康保健用品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5、“三宝牌珍杞胶囊”,国食健字G20050118,标示生产企业为济南圣御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6、“竞力牌清基胶囊”,国食健字G20041220,标示生产企业为沈阳中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7、“道德堂牌平和胶囊”,国食健字G20060064(受让后:国食健字G20140852),标示生产企业为沈阳海吉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8、“圣康牌红景天胶囊”,卫食健字(1999)第0280号,标示生产企业为上海藏康保健品有限公司。 9、“华健微生态口服液”,卫食健字(1997)第635号,标示生产企业为上海华健实业总公司生物制品厂。 10、“东星牌灵芝益甘粉剂”,国食健字G20050374,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为福州东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太原瑞森灵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据了解,这是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发布的第一号监管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学习讨论落实活动”,该局抓住保健食品违规宣传这一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以群众举报投诉为线索,发现一些经销商在媒体发布未经审批的保健食品广告,肆意夸大、断言产品功效,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或宣称对一种或多种疾病有康复作用等。这些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 |
©2022 北京享予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ICP网站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386号 网站建设:深圳朵唯时代